日前,央行在官网发布公告称,2020年四季度,央行依法对16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
引人注意的是,被处罚的16家单位中涉及新华人寿等四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纬路营业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四家保险机构在罚单之列。
央行表示,上述被处罚单位或法律意识淡薄、或服务意识不强、或基于商业目的,张贴“拒收现金”标示牌,以“无接触”“上级要求”等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下,拒收现金。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深入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核查相关线索,对核实为拒收现金的行为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