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1月18日晚间,哈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的通知,为切实做好黑龙江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保障国有股权划转衔接顺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20]9号)以及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关于哈尔滨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批复》(黑财产业[2020]130号)精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的哈药集团3.825%股权,涉及1.665亿元国有资本,无偿划转至省国资委,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股权划转完成后,哈药集团股权结构为市国资委34.425%,省国资委3.825%,其他股东出资及股比不变。哈药股份表示,经与法律顾问确认,此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哈药集团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据悉,此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市国资委持有哈药集团股权将由38.25%降至34.425%,省国资委持有哈药集团3.825%股权,哈药集团仍持有公司46.8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