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金融讯 11月26日,*ST安信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20)沪74民初3238号。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原告: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之一: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尚在审理中的案件金额约8.62亿元。
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
1. 请求判令被告(借款人)向原告(债权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99,500,000元、利息及逾期利息暂计262,274,637.07元;
2. 请求判令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请求判令全体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资料费等费用
4. 请求判令全体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拍卖费等费用。
起诉书陈述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6年3月,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约定委托资金总额6亿元人民币,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此笔资金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又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安信信托在信托财产存续一定的时间后,将按照原告的通知受让信托受益权,并按照当时的信托财产的实际价值向原告支付对价。现信托计划期限及借款期限均已届满,原告认为全体被告均未履行相应义务。
诉讼判决及进展情况:
已立案,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