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里应外合挪用近2000万,银行风控的漏洞究竟出现在哪儿?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员工郭某亮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用亲朋名义申请多笔短期贷款用于炒股和经营副业,无法按时还贷便试图再次“转嫁”贷款,利用虚假的房屋产权证等申请联合小贷卡业务和短期借款,最终造成银行损失共计1997.6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辩护人认为本案应定性为骗取贷款罪,而非挪用资金罪。不过,法院最终为何将其诉求推翻?
申请短期借款用于炒股、副业
“转嫁”欠款后仍无法偿还
文书显示,该案被告人之一郭某亮系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工作人员。
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某德、郭某亮伙同陈某勇(另案处理)利用郭某亮、陈某勇担任温岭联合村镇银行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借用亲戚朋友的名义向村镇银行申请多笔短期贷款,得手后的王某德等人将上述资金分别用于炒股、公司经营等等。
后来,因为无法按时归还贷款,王某德、郭某亮与陈某勇合谋通过张某泳(另案处理)等介绍,以支付好处费等方式让潘某君、柯某荣、奚某新(均另案处理)等人借名贷款24笔,使用虚假的船舶登记证书、房产权证等贷款资料,虚构借款用途,向村镇银行申请联合小贷卡业务、短期借款等,骗取的贷款归王某德、郭某亮和陈某勇使用。不过,上述贷款到期后被告人依旧无法按期偿还。
2018年3月,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与被告人郭某亮和郭某4(系郭某亮父亲)达成平移贷款协议,由郭某亮贷款350万元、郭某4贷款498万元用于归还欠款。2018年7月,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与被告人王某德达成平移贷款协议,由王某德贷款455万元用于归还欠款。
据了解,截至2020年10月,24笔借名贷款共造成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经济损失729.99万元,被告人王某德、郭某亮及郭某4的平移贷款造成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经济损失1267.75万元。
本案引发争议的原因在于,被告人王某德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定性应为骗取贷款罪,而非挪用资金罪。对此,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认为,虽然被告人王某德伙同他人实施了骗取贷款的行为,但其骗取贷款系与银行工作人员为使用贷款资金而合谋后实施的,并实际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来达到骗取贷款归自己使用的目的,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罪要件,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王某德、郭某亮与人结伙,虚构贷款用途或虚构贷款用途并伪造资料,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借名贷款,通过虚假贷款方式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其行为均已构成挪用资金罪,系共同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被责令退赔温岭联合村镇银行损失1997.74万元。
年内收到多张大额罚单
盈利和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这家村镇银行已经收到多张监管部门开出的大额罚单。
1月8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信息显示,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因涉及存贷挂钩;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监管意见落实整改不到位;员工管理不到位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195万元。9月,温岭联合村镇银行再次被罚35万,被罚缘由为信贷管理不审慎形成风险。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据悉,对于遭遇监管重罚,温岭联合村镇银行回应表示,本次处罚是常规监督检查,有利于促进银行业合规合法经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银行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措施,通过从制度和流程入手,认真加以整改。
天眼查信息显示,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为2亿元,杭州联合农商行持有该村镇银行40%的股份。
图片来源:天眼查
信贷管理漏洞频现的同时,该行的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也正在经受下行的压力。
该行2019年报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银行实现营业收入为3.86亿元,同比下降8.14%;净利润为7526.08万元,同比下降21.14%。在资产质量方面,该行不良贷款率达2.79%,较上年同期上升0.8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下降138.19%,达276.43%;不良贷款余额达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09.14万元;逾期贷款为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
值得一提的是,该行关注类贷款占贷款余额的5.90%,同比增加0.96%,也显示出该行未来拨备计提的压力巨大。年报同时披露了该行发放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制造业贷款余额达15.56亿元,占比超过40%;批发和零售业贷款余额占比也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