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收受好处费共44.8万元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牵涉其中

中国网财经9月1日讯(记者 牛荷)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石某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黑0902刑初53号)”显示,因犯受贿罪,原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0万元,并被没收赃款44.8万元,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石某在2015年至2019年间,收受刘某等十三名医药公司销售人员给予的好处费,累计共44.8万元,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等企业牵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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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部分内容(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判决书称,2016年至2018年间,李某代表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向七台河市人民医院销售药品,为取得关照,多次送给石某好处费共计0.9万元。

资料显示,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是哈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组建于2002年7月,前身是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和哈尔滨市药材总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是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的批发支柱企业之一,前身是哈尔滨市医药公司,成立于1952年。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致电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需先核实情况,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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