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一致裁定警察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无法搜索智能手机

最高法院昨天的裁决是,警察必须获得逮捕令才能搜索公民的手机,这标志着在模糊的数字时代对隐私的大胆支持,也使人们对此类设备中通常发现的个人数据宝库有了惊人的一瞥。

据《纽约时报》报道,这一一致裁决 “几乎肯定也适用于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搜索”。除了逮捕之外,它还可能 “适用于搜查房屋和企业以及电话公司等第三方持有的信息”。

在裁决中,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John Roberts) 解释了智能手机,描绘了我们日常行踪,兴趣和习惯的整体画面。(他指出,12% 美国人甚至在淋浴时使用他们的设备。)

罗伯茨写道: “即使是手机这个词也用词不当。”“它们可以很容易地被称为摄像机、视频播放器、Rolodexes、日历、录音机、图书馆、日记、相册、电视、地图或报纸。”

但是,仅仅因为我们严重依赖这些移动设备,并不意味着它们应该比我们的房屋或汽车受到更少的保护。“技术现在允许inpidual在他手中携带这样的信息,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这些信息更不值得 (美国的) 创始人为之奋斗的保护。”

这对政府机构来说是一个重大打击,他们认为毫无根据的搜查确保了证据的保护和安全。ButRoberts并没有上钩。他写道: “一旦官员获得了电话并消除了任何潜在的人身威胁,电话中的数据就不会危及任何人。”

他确实指出,官员有权保护手机,取出电池并将其放在铝袋中,以阻止任何形式的远程连接。他还指出,如果警官处于 “现在或从不” 的情况,他们可以根据《第四修正案》中涵盖 “紧急情况” 的条款搜索电话。

该裁决可以在那里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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