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称银行信贷资金可炒股 “李逵”称如被查实银行可提前收贷

最近一段时间,《证券日报》记者频繁接到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问询是否需要贷款。在交流过程中,甚至有人称可以用这些资金炒股。

那么,这些人是否真的是银行的工作人员?真的可以用这些资金来炒股吗?《证券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李鬼”称“银行贷款当然可以炒股”

日前,《证券日报》记者接到自称广发银行工作人员用手机拨打的电话,该号码归属地显示为北京。

在电话中,对方问询记者是否需要贷款。当记者提出是否可以用这笔资金炒股的时候,他不假思索地回到道,“当然可以了,贷款放出去后钱就属于你了。”而当记者一再确认是否真的可以的时候,他的答案仍然是非常地肯定。

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记者又接到了自称平安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问询是否需要贷款的电话。其中,自称平安银行人员同样表示可以用贷款炒股,自称建设银行人员则明确表示“不可以,是违规的”。

那么,这些人是“李逵”还是“李鬼”?他们所称的贷款资金真的可以用来炒股吗?带着这些疑问,《证券日报》记者分别拨打了广发银行和平安银行的客服电话进行求证。

广发银行的客服人员明确表示,如果是用手机打过来的,肯定不属于银行工作人员,“银行都用固定的客服号码给客户打电话,不会用手机号进行营销。”

平安银行的客服人员表示,现在很多犯罪分子冒用银行的名义打电话进行营销,但这些都不是银行正规的营销电话。“如果是用手机打过来的,不排除是诈骗电话的嫌疑。”

与此同时,这位客服人员称,如果需要贷款,可以让专门的营销人员与记者进行联系。

当记者问及是否可以通过其他变通的方式,用贷款进行炒股的时候,两家银行的客服人员均给出了“不可以”的回答。

“对于贷款用途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不能违规流入股市和楼市。”平安银行的客服人员称,贷款放出去后一个月内,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比如购物发票。如果不能提供,或者被查实是违规挪作他用的,银行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提前收贷等。

是禁区但有办法规避

银行客服明确给出了不能用贷款进行炒股的回答。那么,是否可以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先把款贷出来,然后再用于炒股呢?对此,《证券日报》记者潜入多个QQ群一探究竟。

在其中的一个QQ群里,一个自称可以帮助记者“想办法”的第三方中介人士,私信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现在贷款流入股市,的确是一个禁区,但是,还是可以有方法进行规避的。

“我们会给银行提供所有的真实的消费凭证,保证做得银行查不出来。”该人士称,如果条件好的话,能贷到100万元到300万元。

在了解了记者的条件后,该人士称“80万元不是问题”,并且表示,放贷速度很快,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当天就可以拿到钱。至于收费标准,是1个点到3个点的下款费。

事实真实如此吗?对此,一家商业银行分行信贷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中介机构或者包装公司来贷款,其实银行都知道这种操作的存在。如果贷款者有抵押物,并且抵押物资质好的话,一般都是会批的。

但他同时指出,如果通过第三方中介提供的消费凭证进行贷款,贷款批下来后形成了坏账,银行一查资料都是虚假的,那肯定是要追究责任的。

当记者将上述第三方中介机构“只要身份证和银行卡,当天就可以放贷80万元”的说法转述之后,上述负责人称“可信度不高,而且是不可能批出来的”。

他进一步解释称,就算是银行内部有关系,这种操作也是行不通的。因为银行信贷审批有多道流程,不是一个人说批就能批的,“个人判断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至少在我这边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家上市城商行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审批过程中,会通过问询借款人来验证消费凭证的真实性,如果提供的不是真实的,客户在回答问题时往往会有漏洞。同时,还会通过各种软件来查询客户提供的凭证上的用印单位是否真实。

“一般而言,来借款肯定会提供收入证明,我们会通过借款人单位侧面打听一下,但不一定能打听到。”该人士称,如果发现贷款不是用作真实用途,银行肯定是拒贷或收贷的。

“这种行为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刑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是非常典型的欺骗手段,一般骗取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的损失在20万元以上就可能达到‘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骗取贷款罪刑事立案追诉的标准。”钱媛说。

严禁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

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楼市,这是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而从各级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数量可以看出,信贷资金违规一直都是监管重点。

今年7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近年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明确提出:严禁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两高一剩”等限制性领域;银保监会今年5月份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对于记者提出的“万一银行查出来贷款用来炒股”的顾虑,上述第三方中介人士称,“我们可以教你操作,保证不会有问题”。

不过,上述商业银行分行信贷部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贷款用于炒股肯定是不允许的。这一点,所有的合同里面都有非常明确的说明。

“钱出去后直接转到证券账户,银行一下子就可以查到。”该负责人说,“你的钱是怎么出来的,从哪家银行出来的,怎么流到证券账户的,每一笔钱银行都是可以查到的。”

虽然监管部门一再强调银行信贷资金不得违规流入股市,但还是有银行因此受罚。

今年7月28日,浙江银保监局台州分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审慎,未发现信贷资金流入股市,被罚款25万元。这也是近期公布的行政罚单中,直接“点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7月17日。

今年8月13日,海南银保监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海口分行因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被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8月3日。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上述两份行政处罚的依据,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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