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是因为北方邦房地产监管局(RERA)于9月16日发布了一项通知,其中指出,如果该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一周内未签发居住证或引起关注,则建筑商可以开始移交拥有并与房主达成协议。
RERA UP发出此通知后,将近有15,000-20,000个购房者应搬入新房。
按照规定,在项目完成后,建筑商需要申请入住证明,并且只有在收到所有权证明后才能向买方提供所有权。这仅适用于已支付全额费用的买方。
RERA的Balvinder Kumar说:“ RRA的目标是确保买家准时得到单位。“我们注意到,在出示入住证明然后再出示NOC时没有不必要的延迟。我们已经要求主管当局,全额付款的买方在这两种情况下均不应遭受损失,如果建造者满足某些条件,则应将其全部占有并有资格获得登记处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