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省发行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四川省专项债达114亿元 惠及21家中小银行

财联社(上海,记者 孙诗宇)讯,继广东、浙江、山西、广西、内蒙古之后,又一省份中小银行专项债落地。

根据中国债券网3月2日晚间信息显示,四川省将发行面值总额为114亿元的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补充四川省内21家银行,包括4家城市商业银行、1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7家农村商业银行。

分析人士指出,中小银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虽然从专项债的规模来看,注资到单家银行的金融并不算大,但有助于缓解市场担忧的信用收缩问题,至少对于区域局部信用收缩有缓释。

文件显示,此次四川发行的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共1期,计划发行规模114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为新增债券,期限为10年,支持四川省内21家银行,包括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4家城市商业银行、7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资本金。

从银行的数量和每家银行分配到的金额来看,四川省专项债与此前广西的方案较为相同,广西三期共118亿元专项债也投向21家中小银行,更具“普惠”性质。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向财联社记者指出,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是一个辅助渠道,关键还是要中小银行提升自身“造血”能力;二是目前各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专项债资本金的补血方式。同时,他预计未来各地根据实际效果可能对此类专项债的发行规模、频率等进行调整。

所有21家银行的募集资金均以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支付,由四川省绵阳市、德阳市、泸州市、达州市、乐山市、自贡市、遂宁市、资阳市、雅安市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专项用于补充各地银行资本金,在满足条件后进行转股。

此前各省的中小银行专项债计划中,内蒙古和广西两地也使用了转股协议存款的模式。对于可转股协议存款,此前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是一项用于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创设的创新工具。天风证券分析师孙彬彬在研报中指出,可转股协议存款属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优点是流程相对简单,地方债募集资金T+1到账之后即可实现其他一级资本的补充。

对于偿债资金,文件显示来源主要为债券存续期内用款银行对应的贷款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等收入(用于支付转股前的协议存款利息)、转股后股利分红以及专项债资金对应股份市场化转让所得。

退出方式方面,文件显示协议存款在满足转股存款协议约定的触发条件后可以转股,专项债券对应的股份在存续期5年后(或条款约定的其他时间)可通过市场化方式逐步退出。

此前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截至2020年11月,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共计惠及18个省份。

截至目前,除四川以外,广东、山西、浙江、广西、内蒙古5地已发布具体中小银行专项债计划。6省区支持银行补充资本专项债发行规模已合计达到620亿元,共支持50家中小银行,此外陕西也已披露发行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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