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间,徽商银行在港交所披露了承接包商银行业务的细节。截至交易基准日,此次收购承接项下资产账面净值及徽商银行承接的包商银行的负债总额约983.82亿元,资产评估值约653.47亿元,业务价值为153亿元。
“无需就本次收购承接向包商银行支付现金。”徽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该行承接负债和收购资产评估值轧差的金额,扣减该行应当支付的业务价值金额,剩馀款项总额约177.35亿元。
公告还透露,徽商银行与包商银行、包商银行接管组及存保基金订立收购承接协议,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目标业务、目标资产、目标负债及目标人员。
具体来看,处置的目标业务分为四类:一是包商银行四家分行记账维度涉及的业务及资产;二是最终客户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域外的表内外对公信贷类业务和四家分行零售贷款业务及资产;三是四家分行所在地的信用卡业务及资产;四是表外理财业务中客户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域外的业务及资产。
从目标资产来看,分为三类:一是四家分行记账维度涉及的资产;二是四家分行所在地的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项下资产;三是有效期内的非业务合同。
从目标负债负债来看,徽商银行拟承接截至交易基准日应付未付的如下负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吸收的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预计负债、其他应付款及其他负债。目标负债不包括包商银行四家分行开展的托管业务项下的负债和理财业务项下的负债。
目标人员则包括:包商银行2019年5月24日登记在册的隶属北京、深圳、成都和宁波四家分行,总行公司金融事业部和金融市场事业部派驻四家分行所在地区的事业分部,及四家分行信用卡部、分中心的对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移转无异议的合同制员工和派遣制员工。
此外,在四个地区工作的包商银行总行员工(含总行高管、总行赴分行挂职人员、分行至总行调训人员、总行事业部和总行其他部门员工)、以及不从事本次收购承接的资产负债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在徽商银行接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