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过年红包催火春节档消费市场

就地过年红包催火春节档消费市场

本报记者 包兴安

2月16日,记者来到位于三河市燕郊的一家物美超市。超市里人头攒动,刘先生正在货架前挑选商品,他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今年我留在燕郊过年了,正好这次领了一张消费券,买点生活用品。”

为支持企业外地员工就地过年,河北省三河市对“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春节期间留在三河过年的外地员工发放了总额100万元的“新春电子消费券”。

除了三河市外,很多地方都针对就地过年群体采取了类似发红包的措施。据记者了解,北京市面向在京过年人员发放4000万元“零门槛”年货消费券;武汉通过大型平台企业面向全体在武汉人员投放1亿元武汉春节消费券,同时,向特殊困难群体发放春节消费专项补贴,每人300元;合肥市和杭州市分别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春节期间,各地纷纷推出不同形式的消费券活动激发和带动市场消费热情,从各地的消费券发放情况看,有按人员类别发放的消费券,如针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寡老人等,这类消费券特点是无门槛、直达式,属于激活存量消费,可以有效保证这些低收入群体的春节生活需求。

“也有按消费额度发放的消费券,个人消费达到一定水平后即可领取享受一定额度消费券,这类消费券可以拉动增量消费,鼓励有一定消费能力和意愿的群体通过消费券的刺激作用实现扩大消费改善生活。”张依群说。

张依群表示,还有按特定消费需求发放的消费券,如培训补贴、旅游补贴、文化娱乐补贴等,具有满足人们特定需求和较强的特定商品服务拉动作用,既可以有效激发拉动本地经济,更重要的是通过各种政府补贴更好地改进人们的消费行为,提高消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社会进步发展潜能动力。

各地通过消费券、现金红包、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就地过年,成为活跃春节消费市场的有效催化剂。

据济南市商务局监测,2月11日至2月13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市场秩序良好。截至目前,春节消费券累计核销320.6万元,拉动消费2546.8万元。重点监测的17家商贸零售企业实现销售额7.77亿元,较2019年春节同期增长5.4%。重点监测的26家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81亿元,较正常年份2019年同期增长5.2%。

2月16日,阿里巴巴发布春节消费报告,从多个维度展示了今年春节的消费趋势。2月4日至2月15日,年货消费更加年轻化、品牌化、智能化。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等“黑科技年货”消费增速同比超100%、300%,洗地机更大涨18倍;2月4日-2月15日期间进口洋酒销售额同比增长10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地补贴直达外地员工的银行账户的确起到了拉动消费的作用,以往过年,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消费结构各不相同,大城市由于大量人员返乡,消费呈现阶段下滑态势,如今就地过年人群获得补贴,更多参与到所居住城市的春节消费当中。从总量看,补贴拉动消费的绝对金额占比依然是有限的,由于春节是需求旺季,有限的激励更加合理。

“从消费券发放的经验和整体效果看,其杠杆作用基本会达到1:10的放大效应,并且拉动消费效果直接,有利于国内消费规模呈现雪球式放大,并通过释放合理消费需求拉动有效供给增加,达到消费与供给的科学平衡。”张依群表示,同时,消费券投放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周期性和灵活性,可以有效避免消费券资金浪费,促进内循环经济潜能释放和良性发展。政府在消费券设立、发放过程中要力求做到总量收支平衡、项目增减互补,才能更好地发挥消费券带动城乡居民消费的持续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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