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2月18日下午,大豪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根据问询函,针对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红星股份的控股权,业务将拓展至酒类、食品饮料、乐器、新材料等多个不同领域。上交所要求大豪科技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相关产业布局、战略发展计划,以及标的资产各主营业务之间的协同性、与公司原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说明公司一次性注入多个不同业务及资产的主要考虑;(2)公司对标的资产后续整合及安排,说明对标的资产能否实施有效控制;(3)公司对原有业务后续的发展规划,是否已有相应的处置计划和安排;(4)结合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等方面,说明公司后续将采取何种措施应对经营规模扩张和跨界经营带来的相关管理风险。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对于控股股东持有一轻资产管理公司 100%股权并间接持有红星股份 54%股权。请公司补充披露:(1)说明本次拟注入的标的资产是否具备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2)结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否违反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结合标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近三年的交易往来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涉及新增关联交易情形。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对于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正在对一轻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相关股权的无偿划转及下属企业改制等事项。控股股东拟将酒类、食品及饮料等主业相关资产进行整合后注入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并将其现有业务剥离。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资产划转及相关子公司企业改制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尚需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时间安排,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对本次交易推进构成障碍或影响,并提示风险和不确定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关于标的资产经营及财务情况层面,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经营模式、上下游情况、主要应用领域,以及对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等财务数据;(2)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进入门槛、竞争格局等,并说明其在细分市场所处的地位、市场份额及核心竞争优势;(3)披露上述集成电路封装、光电功能等新材料的具体业务内容及经营情况、主要实施主体、具体经营情况以及核心竞争力。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对于本次交易标的之一红星股份,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1)结合红星股份主要产品或服务,分业务或产品列示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等财务数据,以及各产品的定价及定位、分销渠道和分销模式、经销商数量和区域布局、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收入和占比、市场占有率等;(2)结合前述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说明红星股份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和核心竞争力;(3)本次股权转让后,红星股份原股东是否仍保留了相关品牌商标、核心研发团队、经营资产等关键资产及生产要素,后续是否会产生相关授权或使用费用等。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谈及红星股份业绩波动,上交所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收入确认、货款支付结算政策等,分析说明 2020 年 19 月现金流量净额大幅高于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此外,预案未披露标的资产预估值情况。为明确市场预期,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目前审计、评估工作所处的阶段,已进行的相关工作和进展情况、未来计划安排;(2)是否已有标的资产的预估值金额或范围区间,如有,请披露,并进行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对于公司股票在停牌公告前一交易日涨停。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1)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中,明确本次交易的具体筹划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2)说明公司董监高、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复牌后至今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3)提交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并说明名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上交所最后表示,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刻披露,并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